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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建涛等同志任职的决定关于刘建涛等同志任职的决定经市委同意,市政协八届六次常委会议审议决定: 刘建涛同志任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任职时间 自2008年12月30日起)。殷萍同志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委 员会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08年12月30日起)。潘京跃 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三胞”联谊委员会副主任、主任 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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